2024年度河北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
为适应加快建设经济强省、美丽河北对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,根据《河北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》(冀应急〔2024〕2号)等政策法规,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考试时间、科目及考点
2024年5月12日(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另行调整)。
上午:9:00--11:30 安全生产实务
下午:14:00--16:0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
其中,《安全生产实务》为专业科目,分为煤矿安全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、化工安全、金属冶炼安全、建筑施工安全、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专业(不包括消防安全)7个专业,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。
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,参考应急管理部、人社部《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》(应急〔2019〕8号)中“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”(见附件1),由考生选择报考专业类别。
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。
二、报考条件
报考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:
1.具有安全工程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;无法提供学历证明的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。
2.具有安全工程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。
3.具有安全工程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;或具有其他专业本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。
说明: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。若以后取得学历报考的,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(全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时间除外)。“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”见附件2。
报名条件咨询电话:0311-87102239(上午9:00-11:30,下午14:00-17:30)。
三、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
参加考试的人员,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,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。参加补考人员,报名时只报未通过科目。
四、报考程序和注意事项
(一)报名流程
1.报名时间:2024年4月1日09:00--4月26日17:00
考生开始报名前,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://120.211.69.217:8035/,认真阅读《2024年度河北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》(以下简称公告)等内容,详细全面了解报考条件等,然后按照“网上考生报名流程”分步骤操作。
2.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。报考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《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》,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,资格复审时,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《公告》条件要求的,取消考试成绩。
3.网上报名须用有效《居民身份证》申请“报名号”,获取“报名号”和“初始密码”(可修改)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http://120.211.69.217:8035/,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。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依据,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。
4.考生按报名网页上《提示说明》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,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,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。
5.考生“提交审核”后信息将被锁定,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。一般情况下,审核员48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。“审核未过”的,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,修改信息重新提交或放弃;“审核通过”的,将不能再修改。
6.审核通过后,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交纳报名考务费,每人每科50元。网页提示“交费成功”即完成报名。考生交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http://120.211.69.217:8035/查询报名状态,确认报名及交费是否成功,以免影响考试等。
7.考生务必牢记报名交费截止、资格复审及打印《笔试准考证》、考试等重要时间,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,视为自动放弃;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,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、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,责任自负。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:0311--87102235。
(二)注意事项
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确保报考信息的准确性、完整性和真实性。
1.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。如属报名人员传错照片、填错个人信息(如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手机号、工作年限)、选错报考信息(如考试级别、科目),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、未交费或错交费等,影响参加考试、答卷评阅、通信联络、成绩和证书使用的,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。
2.报考人员资格复审:按照考试规定,考试成绩发布后,将对考生信息进行复审,届时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://120.211.69.217:8035/查询成绩后,详细阅读《资格复审通知》。
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根据《公告》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、工作证明等相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审核。报考人员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网址http://www.chsi.com.cn)下载带二维码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,便于核实学历信息。
五、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
报名成功的考生,应于2024年5月6日--5月11日登录网址http://120.211.69.217:8035/打印“准考证”,按“准考证”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。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,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考试机构进行处理。特别提醒: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同时修改,“准考证”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,否则影响考试。
六、收费依据和标准
根据冀发改公价〔2021〕1462号文件规定,收费标准为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》50元/人次,《安全生产实务》50元/人次。
七、考试大纲
以国家《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》为准(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网址:https://www.mem.gov.cn/gk/tzgg/tz/201905/t20190505_257190.shtml),考生自行下载。
八、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
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》科目为客观题,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,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使用。《安全生产实务》科目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,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,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,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。
考生应考时,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、2B铅笔、橡皮、削笔刀、计算器(免套、无声、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)、钟表(无声、无收发拍摄功能)。
考生必须凭未作其他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(包括居民身份证、社保卡、驾驶证、户籍证明)原件方可入场(两证缺一不可)。开考10分钟后禁止入场,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。严禁将手机、手环等有收发、拍摄和存储功能电子设备,以及提包、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。严禁将试卷、答题卡和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。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。
考生在答题前应先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“注意事项”或“作答须知”,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。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,如有印刷、装订等质量问题应当举手报告。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,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。否则,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,后果由考生自负,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。因考生自己污损和答错位置的答题卡(纸)不得更换。
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,将在考后实施雷同技术甄别。若答卷被甄别为雷同,属被他人抄袭的,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,属抄袭他人,或协助他人抄袭,以及其他作弊雷同的,在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的同时还将按违纪处理。提醒各位考生在考试时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。考试期间将全程监控录音录像,监控数据将留存半年备查。
九、考试成绩公布与注册
一般在考试结束45个工作日后公布成绩,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://120.211.69.217:8035/查询考试成绩,并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。
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参加继续教育和申请注册,具体工作事项按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。考后如有涉及报考条件等方面情况反映的,由省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负责核查;有涉及考风考纪方面情况反映的,由所属考区考试机构负责核查。
十、有关要求
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,积极协调考点(学校)、公安(治安、网监、交管)、经信(无线电管理)、网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。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,对考试舞弊者,一经发现,将严格按照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第31号令)处理,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。
十一、宣传
考试公告将于3月12日开始陆续在省应急管理厅官网、省交通运输厅官网、省住建厅官网、河北招聘网、河北人才公众号、抖音号河北省招聘会、河北广播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发布。
附件:1.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
2.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
河北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
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4年3月11 日
附件1
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
序号 |
专业类别 |
执业行业 |
1 |
煤矿安全 |
煤炭行业 |
2 |
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|
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 |
3 |
化工安全 |
化工、医药等行业(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、储存,石油天然气储存) |
4 |
金属冶炼安全 |
冶金、有色冶炼行业 |
5 |
建筑施工安全 |
建设工程各行业 |
6 |
道路运输安全 |
道路旅客运输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、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 |
7 |
其他安全(不包括消防安全) |
除上述行业以外的烟花爆竹、民用爆炸物品、石油天然气开采、燃气、电力等其他行业 |
附件2
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
序号 |
学历(学位) |
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 |
1 |
中专学历 |
农林牧渔类、资源环境类、能源与新能源类、土木水利类、加工制造类、石油化工类、轻纺食品类、交通运输类、信息技术类。 |
2 |
大学专科学历 |
农业类、林业类、资源勘查类、地质类、测绘地理信息类、石油与天然气类、煤炭类、金属与非金属矿类、环境保护类、安全类、电力技术类、热能与发电工程类、新能源发电工程类、黑色金属材料类、有色金属材料类、非金属材料类、建筑材料类、建筑设计类、城乡规划与管理类、土建施工类、建筑设备类、建设工程管理类、市政工程类、房地产类、水利工程与管理类、水利水电设备类、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、机械设计制造类、机电设备类、自动化类、铁道装备类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、航空装备类、汽车制造类、生物技术类、化工技术类、轻化工类、包装类、印刷类、纺织服装类、食品工业类、药品制造类、粮食工业类、粮食储检类、铁道运输类、道路运输类、水上运输类、航空运输类、管道运输类、城市轨道交通类、电子信息类、计算机类、通信类、物流类、公安管理类、公安指挥类、司法技术类。 |
3 |
大学本科学历 |
工学门类的所有专业类;公安学类、化学类、管理科学与工程类、物流管理与工程类、工业工程类。 |
4 |
第二学士学位 |
|
5 |
硕士学位 |
工学门类的所有学科;工程硕士、工程博士以及2018年对应调整后的电子信息、机械、材料与化工、资源与环境、能源动力、土木水利、生物与医药、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;管理学门类中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。 |
6 |
博士学位 |
注:中专泛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、成人中等专业学校、职业高中、技工学校。
来源:河北省应急管理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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